词语 | 巴黎和会(1919~1920) |
释义 | [Paris Peace Conference]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召开的会议,以解决国际纠纷问题。1919年1月12日召开,约有30多国家代表参加。主要的人物代表是法国的克列孟梭、英国的劳合·乔治、美国的威尔逊,以及意大利的V.E.奥兰多,他们与自己的外交部长组成一个最高理事会。所指定的委员会负责研究特定的财政和领土问题,包括赔偿金问题。和会的主要成果是国际联盟;《凡尔赛和约》,送交德国;《圣日耳曼条约》,送交奥地利;《纳伊条约》,送交保加利亚。国联于1920年1月16日正式成立,巴黎和会结束。后来又陆续与匈牙利(1920年的《特里阿农条约》)、土耳其(1920年的《塞夫尔条约》和1923年的《洛桑条约》)签订条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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