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布鲁塞尔 |
释义 | 布鲁塞尔
词语解释
[Brussels] 法语作Bruxelles,佛兰芒语作Brussel。 比利时首都,隶属该国3大自治区之一的布鲁塞尔首都区。位于斯海尔德河一小支流塞讷河的河谷中。初建时是塞讷河一小岛上的村庄,逐渐发展成布拉班特公爵的一块受封的农田。1530年成为尼德兰的首府,当时是在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。1815年起为尼德兰王国的一部分,1830年是比利时人叛乱的中心,后来成为比利时的首都。现为重要的工业和商业中心,也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洲联盟的总部所在地。人口:市约133,845(1997);布鲁塞尔首都区约948,000(1996)。 |
随便看 |
汉语词典收录了463404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词语的中英文释义及用法,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