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弦乐四重奏 |
释义 | [string quartet] 由两把小提琴、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所演奏或为这样的乐器组合而谱写的乐曲。从约1775年起,这样的乐曲就一直成为室内乐的主要体裁。主要由海顿发展(即便不是由他发明的),他在1757~1803年间谱写了约70首四重奏。莫扎特、贝多芬、舒伯特、巴尔托克和肖斯塔科维奇是继海顿之后的著名四重奏作曲家。弦乐四重奏的作品在传统上遵循奏鸣曲和交响曲的4个乐章设计。同多数室内乐体裁一样,四重奏在传统上主要供业余音乐家的私人娱乐之用,而不是公开演奏的曲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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