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拉普拉塔总督辖区 |
释义 | [Rio de la Plata, Viceroyalty of] 西班牙为统治新世界殖民地而设的4个总督管辖区中的最后一个。建于1776年,当时是西班牙帝国实施地方分权统治的一部分。所管辖的地区是原秘鲁总督辖区,并包括现在的阿根廷、乌拉圭、巴拉圭和玻利维亚。相继就任的总督保卫了该区,抵抗葡萄牙和英国的侵略,并将布宜诺斯艾利斯建设成西班牙帝国最繁盛的港口之一。来自内陆牧牛场的腌制肉类出口满足了奴隶对廉价食品的市场需求,为该殖民地带来了意外的财富。1810年克里奥尔人成立了一个地方集团,并将总督放逐。参阅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(New Granada,Viceroyalty of)和新西班牙总督辖区(New Spain, Viceroyalty of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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