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新政 |
释义 | 新政
词语解释
[New Deal] 美国总统罗斯福为缓解经济压力而制定的国内计划(1933~1939)。”新政“一词出自1932年罗斯福在接受总统提名时的演说,他承诺”给美国人民一项新政“。新政的立法主要在1933年的前3个月(罗斯福的”百日“)里颁布实施。并建立了一些机构,诸如民政署和公共资源保护队来缓解失业;国家复兴署以振兴工业生产;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来规范金融机构;农业调整署来支持农业生产;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来提供公用电力和控制洪水。立法的第二阶段(1935~1936)常被称为第二次新政,建立全国劳工关系局、公共事业振兴署和社会保障系统。有些立法被美国最高法院宣布为违宪,有些计划没有实现制定的目标,但许多改革被后来的管理部门继续下去,永久地改变了政府的角色。参阅公共工程署(Public Works Administration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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