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目录- 1 基本信息
- 2 基本解释
- 3 详细解释
- 4 《康熙字典》
- 5 《说文解字》
- 6 字源字形
- 7 Engli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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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 - 楬
- 部首:木,部外笔画:9,总笔画:13
- 拼音:jiē 注音:ㄐㄧㄝ
- 五笔86、98:SJQN 仓颉:DAPV 郑码:fkry
- 笔顺编号:1234251135345 四角号码:46927 UniCode:CJK 统一汉字 U 696C
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jiē ㄐㄧㄝˉ- 同揭。
方言集汇 - 粤语:kit3
- 客家话:[客英字典] get7 giet7 [台湾四县腔] giet7 [梅县腔] giet7 [海陆丰腔] giet7
详细解释 〈名〉- 作标记用的小木桩 [marking stake]
- 楬,楬桀也。从木,曷声。——《说文》
- 物有标榜皆谓之楬。——《封氏见闻记》
- 若有死于道路者,则令埋而置楬焉。——《周礼·蜡氏》
- 楬著其姓名。——《汉书·尹赏传》
- 又如:楬木(作标记用的小木桩);楬著(用小木桩指示)
词性变化〈动〉- 标明;揭示 [mark;indicate]
- 物楬而书之。——《周礼·泉府》。司农注:“楬著其物也。”
- 又如:楬明(标明;揭示)
《康熙字典》 - 《辰集中》《木字部》 ·楬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9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其謁切,音揭。《說文》楬櫫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職金》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,楬而璽之。《註》旣揭椾書其數量,又以印封之,有所表識,謂之楬櫫。 又《周禮·秋官·蜡氏》有死于道路者,令埋而置楬。《顏師古曰》楬,杙也。椓杙于葬處,而書死者姓名也。 又《周禮·秋官·明竁註》楬頭,書罪法也。 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列切,音傑。義同。 又《唐韻》丘瞎切。同𥴭。止樂器。《禮·樂記》鞉鼓椌楬壎箎。《註疏》椌,柷也。楬,敔也。柷以起樂,敔以止樂。 又木豆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夏后氏以楬豆。《註》無異物之飾也。齊人謂無髮爲禿楬。 又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淸漳出楬戾,濁漳出發包。《高註》乞洽切,音恰。楬戾,山名。在上黨。
《说文解字》 | - 《卷六》《木部》 ·楬
- 楬桀也。从木曷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楬而書之。”其謁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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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| | 小篆 | 楷体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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