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特里萨修女 |
释义 | [Teresa (of Calcutta), Mother] (1910.8.27,奥斯曼帝国 马其顿 斯科普里~1997.9.5,印度 加尔各答) , 欧洲史修女,天主教仁爱传教会的创立者。一个杂货商的女儿,后来成为修女并以一个年轻妇人身份前往印度。学习护理之后,她迁入贫民窟行善。1948年创建仁爱会以救济盲人、老人、麻风病人、残疾人和重症患者。1963年印度政府授予她”莲花主“勋章以表彰她为印度人民提供的帮助。1971年教皇保罗六世为她颁发第一个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和平奖。1979年她又获得诺贝尔和平奖。尽管晚年患有严重心脏病,但她还是继续为穷人和病人服务,并明确表示反对离婚、节育和堕胎。她的仁爱会在90多个国家拥有数百个服务中心,约4,000名修女及数十万世俗工作人员。后来在印度出生的诺玛拉修女继承了她的事业,逝世两年后她被宣布为圣徒,教皇约翰·保罗二世颁布了一个特许状以加快这一追封过程。 |
随便看 |
汉语词典收录了463404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词语的中英文释义及用法,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