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纲纪(綱紀)- 拼音:gāng jì
- 注音:ㄍㄤ ㄐㄧˋ
词语解释- (2) [law and legal system]∶法律制度
- 王室荡无纲纪,甚至下堂而见诸侯。——元·佚名《秦并六国平话》
- 1.大纲要领。《荀子·劝学》:“礼者,法之大分、类之纲纪也。” 明 何景明 《赠向先生序》:“君子之治也,设其纲纪,而有其目,与民守之。”
- 2.法度;纲常。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説皆不足合大道,美风俗,治纲纪。”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夫立君臣,等上下,使纲纪有序,六亲和睦,此非天之所为,人之所设也。” 唐 玄奘 《大唐西域记·阿耆尼国》:“勇而寡略,好自称伐,国无纲纪,法不整肃。” 梁启超 《论中国之将强》:“西人之将灭人国也,则必上之於议院,下之於报章,日日言其国政之败坏,纲纪之紊乱。”
- 3.治理;管理。《诗·大雅·棫朴》:“勉勉我王,纲纪四方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 汉 兴,方纲纪大基,庶事草创,袭 秦 正朔。” 宋 司马光 《虞部郎中李君墓志铭》:“夫人嫠居二十餘年,抚育诸孤,纲纪家事,大小曲尽其宜。”《镜花缘》第五二回:“故 舜 命 伯夷 典三礼,所以弥纶天地,经纬阴阳,纲纪万物,雕琢六情,莫不以此节之。”
- 4.古代公府及州郡主簿。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下·张升》:“仕郡为纲纪,以能出守 外黄 令。”《文选·傅亮<为宋公修张良庙教>》:“纲纪:夫盛德不泯,义存祀典;微 管 之叹,抚事弥深。” 李善 注:“纲纪,谓主簿也。教,主簿宣之,故曰纲纪,犹今詔书称门下也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明帝太宁二年》:“有詔:‘ 王敦 纲纪除名,参佐禁錮。’” 胡三省 注:“纲纪,综理府事者也。”
- 5.称管理一家事务的仆人为“纲纪”。亦称“ 纲纪僕 ”。 宋 赵与时 《宾退录》卷六:“﹝ 智士 ﹞心鬱然不乐,召纲纪僕让之曰:‘此第高广而圊不称。’” 苏曼殊 《绛纱记》:“尔日有纲纪自酒肆来,带 英 人及巡捕入屋,将家具细软一一记以数号,又一一註於簿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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