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角斗士 |
释义 | [gladiator] 拉丁语原意为”剑客“。古代罗马的专业格斗士。角斗士最初在埃特鲁斯坎人的丧礼上角斗,其用意显然是使死者在阴间有人护卫。在罗马城,自公元前264年开始,这种表演十分流行。到了凯撒在位期间,单场演出人数已经增到300对。图拉真在位时期,有不同阶级的5,000位角斗士举行角斗。到了罗马共和国晚期,观众如主张令败者死则伸拇指向下(或以拇指指胸),如赞成恩宽则挥手帕(或根据其他说法为拇指向下)。胜者获棕榈枝,有时是金钱。多次角斗胜利后可退役。角斗士主要是奴隶或罪犯,但有能力或长相英俊者也会受到社会大众喜爱。 由于多被雇为卫士,有些因此而成为政治要人。图密善喜用侏儒与妇人为角斗士。基督教传入之后,角斗演出不再受欢迎,但有可能一直延续至6世纪止。参阅斯巴达克思(Spartacus)。 |
随便看 |
汉语词典收录了463404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词语的中英文释义及用法,是汉语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