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阿布·哈尼法 |
释义 | [Abu Hanifah (al-Numan ibn Thabit)] (699,伊拉克 库法~767,巴格达) 伊斯兰教法学家和教义学家。伊拉克库费一位商人的儿子,年轻时从事丝绸贸易而致富,后来师从著名的法学家哈马德学法律。738年哈马德死后,阿布·哈尼法成为其继承人。他是第1个从大量传统伊斯兰教法理系统整理法律教义的人。最初,作为一个学者,他拒绝接受法官职位且不直接参与宫廷政治,但后来支持统治伍麦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阿里继承人。他整理的伊斯兰教法系统被公认是伊斯兰4个教会法学派之一,现仍在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土耳其、中亚和阿拉伯国家广为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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