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协奏曲 |
释义 | 协奏曲(協奏曲)
词语解释
[concerto] 一种器乐作品,其中的独奏乐器在管弦乐合奏的衬托下得以突出。其前身是大协奏曲。1698年G.托雷利的小提琴协奏曲是已知最早的独奏协奏曲。A.维瓦尔第是首位重要的协奏曲作曲家,写了大约350首独奏曲,大部分是为小提琴而作的。J.S.巴赫写了第一首键盘乐协奏曲。从古典时期起,协奏曲几乎都是为钢琴而作,其次是小提琴和大提琴。莫扎特写了27首钢琴协奏曲;L.V.贝多芬写了5首;F.门德尔松、肖邦、李斯特及勃拉姆斯各写了2首。协奏曲最初几乎都包含快—慢—快3个乐章,通常旨在显示独奏者的精湛技巧,尤其是在第一和第三两个乐章接近末尾时的无伴奏、即兴发挥的装饰乐段。19~20世纪的协奏曲中独奏乐器往往与管弦乐或器乐重奏形成对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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