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南京条约(1842-08-29) |
释义 | [Nanking, Treaty of] 中国历史, 史学与历史事件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。又称《江宁条约》。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代表耆英、伊里布与英国政府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,共13款。主要内容为:割让香港;开放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为通商口岸;中国向英国赔款2,100万银元;英国进出口货物税率由中、英共同议定。1843年7月22日,在香港公布《中英五口通商章程》。10月8日签订《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》(又称《虎门条约》,《中英五口通商章程》置于其中)。在该约中,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、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等特权,同时制订了海关税则。从此,外国势力打开了中国的大门,使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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