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海洋法 |
释义 | [Sea, Law of the] 1982年由117个国家签订的以条约形式编定的国际法,包括领海、航道和各种海洋资源的状况及使用。最初英国、联邦德国、以色列、意大利,以及其他工业化国家没有签署,美国到1998年已接受大部分条款。条约规定,各国主权管辖的水域是从该国海岸起向外延伸12海里(22千米)。每个沿岸国家都独享在离海岸200海里(370千米)范围的水域内捕捞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的排他性权利。没有签约的国家则反对这些规定,以及在国际海域(超过200海里范围限制)开采海底矿藏的生产最高限额的决议。参阅公海(high seas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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